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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環境影響報告書1
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
年產500噸均苯四甲酸二酐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
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
2005.12
1 總則
1.1 任務由來
均苯四甲酸二酐(簡稱均酐或PMDA)是新型耐高溫工程塑料聚酰亞胺的單體,是一種可耐高溫、低溫、輻射、沖擊、具有優異電絕緣性能和機械性能的合成材料,可制成薄膜、纖維、漆包線漆、膠粘劑、層壓板和模塑件等,被稱為“黃金膜”。廣泛應用于電子、電機、機械制造、原子能以及航天等領域有重要的運用,隨著聚酰亞胺、涂料、耐高溫增塑劑需求的快速增長,國內外對均苯四甲酸二酐的需求也呈供不應求的趨勢。
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原在如皋市柴灣鎮農機站從事均酐生產,生產能力為200t/a。為加快工業布局調整,提高城鄉環境質量,同時由于原廠址地域狹小,且廠址距周圍居民較近,已不利于企業擴大再生產。業主決定將企業搬遷至如皋港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同時將生產能力擴產為500t/a。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5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對該工程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為此,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市環境保護科技咨詢服務中心進行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在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有關材料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相關的環保法律法規和相應的標準,經現狀監測、工程分析和環境預測評價后匯總編制本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項目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1.2 編制依據
1.2.1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4月1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02年6月29日)
(7)《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10月28日)
(8)《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3號,1998年11月)
(9)《關于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國經貿資源[2000]1015號)
(10)《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國家環??偩?、國家經貿委、科技部,環發[2001]199號文,2001年12月17日)
(11)《化學工業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化計字第781號文發布)
(12)《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國家環保局、經貿委等,1998年1月)
(13)《關于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進行風險評價的通知》(國家環保局、(90),環管字057號文)
(14)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協調配合控制信貸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產業[2004]746號)及其附件一《當前部分行業制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目錄》
1.2.2 江蘇省有關法律、法規
(1)《江蘇省排放污染物總量控制暫行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1993)第38號令)
(2)《關于印發<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的通知》(蘇環控[1997]122號文)
(3)《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若干規定》(蘇環委[98]1號)
(4)《江蘇省危險廢物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政府[94]49號令)
(5)《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江蘇省政府,2003年3月)
(6)《關于印發〈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關于循環經濟內容的編制要求(試行)〉的通知》(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蘇環便管(2004)22號)
(7)《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江蘇省環委會、江蘇省計經委、江蘇省建委、蘇環委(1998)18號)
(8)《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2004年12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9)《江蘇省工商業鼓勵發展重點技術、產品導向目錄》,2005。
1.2.3 評價技術依據
(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HJ/T2.1-2.3-93、HJ/T2.4-95,HJ/T169-2004;
(2)《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3804-91;
(3)《江蘇省環境影響報告書主要內容標準化編制規定》(江蘇省環境保護廳,2003年6月)
(4)關于印發《江蘇省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主要內容編制要求》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考核評分細則》的通知。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蘇環便管(2005)148號,2005年5月19日。
1.2.4 其它相關資料
(1)《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500噸/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可行性研究報告》(2003年7月)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申報(登記)表》(見附件)
(3)《關于同意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移址擴建年產1000噸均四甲酸二酐技改項目的批復》,皋計經技【2005】126號。
(4)《如皋市沿江經濟開發區環境影響報告書》(2003年10月)
(5)《如皋港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項目(2.0萬噸/天)環境影響報告表》(2005年12月)
(6)固廢處理協議。
1.3 編制目的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旨在通過對擬建項目所在地周圍環境現狀調查,了解周圍環境質量現狀是否適合建設項目建設;經過對擬建項目的工程分析,預測擬建項目的排污量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從環保角度對擬建該項目的生產工藝先進性、項目的清潔水平和污染治理方案及項目選址可行性進行分析,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1.4 指導思想和評價工作原則
(1)堅持清潔生產、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不轉移污染物的原則,控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針對該項目的特點和建設地區的環境狀況,加強選址合理性、三廢排放、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環境影響預測。
(3)立足區域環境容量,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原則。
(4)強化環境管理,推行ISO14000標準,充分利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綜合治理的原則。
(5)切實保護環境敏感目標的原則。
(6)堅持環評工作為環境管理服務的原則、建設項目選址服從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環境規劃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保護重要生態環境的原則。
(7)充分圍繞“六項審批原則”開展評價工作;遵循《江蘇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主要內容標準化編制規定》編寫報告。
1.5 環境影響評價因子
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所在地的環境狀況,確定的評價因子列于表1-1。
表1-1 評價因子表
要素 |
現狀評價因子 |
影響評價因子 |
總量控制因子 |
大氣 |
SO2、NO2、PM10、TSP、 |
SO2、TSP、均苯四甲酸二酐、均四甲苯 |
均苯四甲酸二酐、 均四甲苯 |
地表水 |
pH、DO、CODcr、CODMn 、BOD5、NH3-N、SS、硫化物、揮發酚、石油類 |
COD cr |
廢水排放總量、CODcr、NH3-N、SS |
固體廢棄物 |
工業固廢、生活垃圾的發生量、綜合利用及處置狀況 |
工業固廢的種類、產生量、綜合利用及處置狀況 |
工業固廢排放量 |
聲 |
等效連續A聲級 |
—— |
1.6 評價工作重點
根據本項目的環境影響特征,結合當前環境管理的有關要求,確定本項目評價重點如下:
(1)工程分析
主要包括項目排污環節分析、污染源源強核算、污染物“三本帳”。重點核算水、氣污染物的產生及排放源強,以及采取節水措施后的水量平衡。
(2)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分析
針對本項目的工藝特點,分析其工藝的先進性,從資源的消耗及三廢的排放比較核定項目的清潔生產水平,以“三R”原則分析項目的循環經濟水平。
(3)環境風險分析
重點對項目氧化工序發生爆炸和廢氣處理裝置完全失效進行影響分析。
(4)污染防治措施評價及對策建議
從經濟、技術、環境三個方面,對項目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評價,在此基礎上,提出進一步的對策建議。針對本項目水解廢水濃度較高,難以生化處理的特點,對廢水處理及排放進行方案比選,并分析論證,提出合理化的對策建議。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在對項目源強核算的基礎上,強化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從區域環境總量控制的角度,論證總量控制對策,提出總量控制目標。
1.7 評價工作等級和范圍
1.7.1 評價工作等級
(1)地面水環境評價
本項目污水排放量不大,僅76.515m3/d。污水最終進如皋港經濟開發區污水廠處理達標后排入長江。地面水環境評價重點在污水處理廠的接管可行性分析。地面水預測評價引用污水廠環評的結論,作三級評價。
(2)大氣環境評價
本項目排放廢氣有工藝廢氣和濃縮蒸發爐燃煤煙氣(如皋港污水處理廠建成前廢水采用的處理工藝)。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T2.2-93)中推薦的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使用下述公式計算出主要污染物的等標排放量:Pi=Qi/COi·109
本項目最大污染物均酐的等標排放量為8.374×108,對比HJ/T2.2-93(4.1.4表2)評價工作級別,根據本地區特點,項目大氣環境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三級。
(3)噪聲評價
本項目為新建,噪聲源較少,聲源的功率不大、廠區占地面積較大而空曠,周圍無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目標,因此噪聲按三級評價進行。
(4)風險評價等級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導質》(HJT169-2004)中的評價劃分依據,本項目風險評價按照二級進行。
建設項目的環境評價等級匯總于表1-2。
表1-2 評價工作等級表
類別 |
大氣環境 |
地表水環境 |
聲環境 |
固體廢物 |
環境風險 |
評價等級 |
三級 |
三級 |
三級 |
一般分析 |
二級 |
1.7.2 評價范圍
1、區域污染源調查范圍
本次區域污染源調查范圍是如皋港經濟開發區現有項目,重點調查的如皋港經濟開發區工業污染源。
2、地表水評價范圍
地表水環境評價范圍是如皋港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長江近岸排口上游1500m、下游2000m范圍近岸水質進行影響分析。共約3500米長范圍,見附圖2。
3、大氣環境評價范圍
大氣環境評價范圍:以廠區為中心,主導風向為主軸,4km×4km范圍,見附圖1。
4、聲環境評價范圍
聲環境評價范圍:項目周圍100m以內,見圖3-1。
1.8 環境保護敏感目標
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3。
表1-3 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環境要素 |
保護目標 |
相對于 建廠區方位 |
距建廠區 大致距離(米) |
人口(人) |
功能類別 |
環境空氣 |
頭案村4、10組 |
N |
600 |
80戶/320人 |
二級 |
開發區漁場 |
W |
400 |
10人 |
||
如皋麻風病醫院 |
WSW |
2000 |
120人 |
||
地表水
|
如皋港引河 |
E |
1400 |
二級河道 |
III |
長青沙水廠取水口 |
SE |
5000 |
|
III |
|
如皋港水廠取水口 |
ESE |
1400 |
|
III |
|
長江 |
S |
1800 |
特大河 |
II |
|
長江北叉 |
SE |
4500 |
|
II、III |
|
四號港 |
W |
500 |
|
III |
|
聲環境 |
廠界 |
/ |
/ |
/ |
3類 |
1.9 評價標準
1.9.1 環境質量標準
(1)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執行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有關標準限值見表1-4。
表1-4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
污染物名稱 |
濃度限標準值(mg/Nm3) |
依 據 |
||
一小時平均 |
日平均 |
年平均 |
||
二氧化硫 |
0.50 |
0.15 |
0.06 |
GB3095—1996 二級 ☆參照無組織監控值 *參照TJ36-79 |
二氧化氮 |
0.24 |
0.12 |
0.08 |
|
總懸浮顆粒物 |
1.0☆ |
0.30 |
0.20 |
|
可吸入顆粒物 |
0.5* |
0.15 |
0.10 |
|
均四甲苯★ |
0.15 |
|
|
推算標準 |
均苯四甲酸二酐★ |
0.005 |
|
|
表中“★”小時濃度限值是由LD50(中國化工產品大全/化學工業出版社)推算的結果,公式如下:LgCm=1.39 LgLD50-5.73。
(2) 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長江如皋段水體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I類標準(中泓)、III類(近岸200m),有關標準限值見表1-5。
表1-5 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單位:mg/L)
項 目 |
II類 |
III類 |
依 據 |
|
pH值(無量綱) |
6~9 |
GB3838—2002 |
||
溶解氧 ≥ |
6 |
5 |
||
氨氮(NH3—N) ≤ |
0.5 |
1.0 |
||
化學需氧量(CODcr) ≤ |
15 |
20 |
||
高錳酸鹽指數(CODMn) ≤ |
4 |
6 |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
3 |
4 |
||
石油類 ≤ |
0.05 |
0.05 |
||
揮發酚 ≤ |
0.002 |
0.005 |
||
硫化物 ≤ |
0.1 |
0.2 |
||
總磷 ≤ |
0.1 |
0.2 |
(3)聲環境質量標準
聲環境執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中3類標準,即等效聲級晝間≤65dB(A),夜間≤55dB(A)。
(4)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
擬建項目所在地如皋港經濟開發區,地下水質量分類按國家《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IV類標準進行(依據如皋市沿江經濟開發區環境影響報告書),見表1-6。
表1-6地下水環境質量分類標準 單位:mg/L,pH除外
項 目 |
IV類 |
依 據 |
pH值(無量綱) ≤ |
5.5~6.5,8.5~9 |
GB/T14848-93 |
色(度) ≤ |
25 |
|
溶解性總固體 ≤ |
2000 |
|
氨氮(NH3—N) ≤ |
0.5 |
|
高錳酸鹽指數(CODMn) ≤ |
10 |
|
氟化物 ≤ |
2.0 |
|
總大腸菌群(個/L) ≤ |
100 |
|
細菌總數(個/mL) ≤ |
1000 |
(5)環境土壤
環境土壤執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二級標準,見表1-7。
表1-7 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單位:mg/Kg
項目 |
鎘 |
汞 |
砷 |
銅 |
鉛 |
鉻 |
標準 |
0.60 |
1.0 |
20 |
100 |
350 |
250 |
1.9.2 污染物排放標準
(1) 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水解廢水濃縮蒸發爐燃煤煙氣中煙塵、二氧化硫的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和表4中的二級排放限值;均苯四甲酸二酐無國家排放標準,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以二類區大氣質量標準為控制目標,在大氣污染物擴散稀釋規律的基礎上,計算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具體見表1-8。
表1-8 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污染物 |
最高允許 排放濃度(mg/m3) |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值(mg/m3) |
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 |
標準來源 |
煙氣黑度 |
≤林格曼1級 |
GB9078—1996 |
||
煙塵 |
200 |
0.2 |
/ |
|
二氧化硫 |
850 |
2.4 |
/ |
|
顆粒物 |
120 |
1.0 |
5.9 |
|
均四甲苯 |
/ |
0.15 |
0.765 |
GB/T13201-91 |
均苯四甲酸二酐 |
/ |
0.005 |
0.06 |
注:1.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值以環境空氣質量一次濃度為限值。
2. 排氣筒高度20m。
(2) 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項目前期廢水經企業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入四號港,廢水排放執行一級標準;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建成后,本項目生產工藝廢水首先經廠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處理后的廢水進入如皋港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最終所有廢水經由其污水排放管線排至長江,因此本項目排水應執行污水廠“接管標準”,而園區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的一級標準限值。有關標準值見表1-9。
表1-9 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標準 類別 |
污染物名稱及濃度限值(mg/L) |
||||||
pH |
COD |
BOD5 |
石油類 |
SS |
氨氮 |
TOC |
|
接管標準 |
6~9 |
500 |
300 |
20 |
400 |
—— |
/ |
一級標準 |
6~9 |
100 |
≤20 |
5 |
70 |
≤15 |
20 |
1.9.3 噪聲評價標準
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GB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Ⅲ類,即等效聲級晝間≤65dB(A),夜間≤55dB(A)。
施工期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具體見表1-10。
表 1-10 噪聲評價標準
施工階段 |
主要噪聲源 |
等效聲級Leq dB(A) |
|
晝夜 |
夜間 |
||
土石方 |
推土機、挖挖掘機、裝載機等 |
75 |
55 |
打 樁 |
多種打樁機等 |
85 |
禁止施工 |
結 構 |
混凝土攪拌機、振搗棒、電鋸等 |
70 |
55 |
裝 修 |
吊車、升降機等 |
65 |
55 |
1.9.4 固廢貯存標準
固廢在公司內儲存時,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中相關規定。
1.1 評價工作程序
本次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見圖1-2。
2 老廠情況簡述
如皋市樂恒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產品為均酐,年產生量為200t。
2.1 老廠周邊關系
生產場所位于距柴灣鎮鎮政府東2.6Km的柴灣農機站內,具體地理位置為柴灣鎮茶安九組。
老廠生產場所較狹窄,周圍環境敏感點多,廠址北側170m、東側10m、西側60m內均有零星居民。
2.2 老廠“三廢”排污現狀、評述與主要環境問題
根據廠方提供的有關現有“三廢”監測資料,現簡述如下。
2.2.1 廢水處理措施及排放狀況
該廠外排廢水有生產廢水和廠區生活污水。年產生高濃度水解廢水1420m3/a,生活污水約600m3/a,其余廢水300 m3/a。
廢水處理措施為:高濃度水解廢水采用蒸發濃縮,濃縮冷凝水用于廢氣噴淋。生活污水分類處置,如廁廢水送周圍農田肥田,食堂廢水經隔油后排至廠西側的復興河。2002年10月,南通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監測站驗收監測結果為(通環監驗字(2002)第040號): pH值在7.01~7.06,SS 30~36mg/l,CODcr 31~46 mg/l,NH3-N 0.15~0.23 mg/l。
如皋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廠日常監測結果表明,總排口廢水有超標現象。2005年的監測結果表明,廢水中COD為705mg/L、721 mg/L,其超標主要原因為企業排污管網混亂,清污分流不清,部分水解廢水混排至凈下水中,加之食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無明顯效果。
2.2.2 廢氣處理措施及排放狀況
項目廢氣主要為氧化廢氣以及均苯四甲酸脫水和均酐升華時排放的含均酐廢氣,項目氧化廢氣采用水噴淋處理,脫水、升華出料廢氣集中收集后通入水中,但升華抽真空的真空泵尾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項目廢水濃縮蒸發爐使用無煙煤為燃料。廢氣驗收監測結果見2-1。
監測結果表明,驗收時監測所選用的評價指標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濃縮爐排放的SO2、煙塵均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005年5月如皋市環境監測站對老廠無組織排放的廢氣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均苯四甲酸二酐存在超標現象,最大超標倍數為3.72倍。超標原因是真空泵尾氣中含均苯四甲酸二酐,而老廠對該尾氣未采取處理措施,廢氣無組織從車間逸散到外環境中。均四甲苯最大監控濃度為0.045mg/m3。
表2-1 老廠廢氣驗收監測結果統計 單位:(mg/L)
設施 |
點位 |
污染物 |
監測結果 |
均值 |
氧化廢氣水噴淋塔 |
排氣筒 |
苯 |
0.900 |
—— |
甲苯 |
0.67 |
—— |
||
非甲烷總烴 |
2.16~2.97 |
2.45 |
||
無組織監控點 |
下風向 |
苯 |
未檢出~0.098 |
—— |
甲苯 |
未檢出~0.109 |
—— |
||
TSP |
0.09~0.50 |
0.28 |
||
非甲烷總烴 |
1.35~1.58 |
1.46 |
||
廢水蒸發濃縮爐 |
排氣筒 |
SO2 |
206~223 |
223 |
煙塵 |
21.2~56.6 |
26.0 |
2.2.3 噪聲排放狀況
老廠廠界驗收時西廠界超標(由于氧化廠界緊鄰西廠界),后對羅茨風機采取了消音措施,2003年3月,如皋市環境監測站監測對其廠界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表明【皋(03)環監(聲)字第007號】,老廠廠界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III類標準。
2.2.4 固廢排放狀況
據廠方提供資料,老廠廢水處理產生的廢渣均送南通市清源工業廢物綜合處理廠。后送如東大恒固廢處理有限公司處置。廢活性炭和廢硅膠由供貨方回收再生。全廠每年產生約5t/a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然后由市環衛車拉走,送市垃圾場集中處理。
2.2.5 老廠“三廢”排放量
老廠三廢排放量見表2-2。
表2-2 項目污染物排放量量
種類 |
污染物名稱 |
產生量t/a |
削減量t/a |
排放量t/a |
廢水 |
廢水量 |
10253 |
133 |
10120 |
COD |
76.524 |
72.372 |
4.152 |
|
BOD |
18.025 |
16.779 |
1.246 |
|
SS |
1.899 |
1.251 |
0.648 |
|
NH3-N |
0.046 |
0.034 |
0.012 |
|
廢氣 |
均酐 |
12.059 |
9.942 |
2.117 |
均四甲苯 |
0.011 |
0 |
0.011 |
|
固廢 |
61.160 |
61.160 |
0 |
2.2.6 主要環境問題
1.老廠環評批復該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200m,但如皋市柴灣鎮未能落實搬遷周圍居民的承諾,這是周圍居民舉報的原因。
2.企業后期生產量有所擴大,廢水處理設施不能完全滿足處理要求,導致廢水超標排放。
3.企業排污管網混亂,清污分流不清。
4.廢氣治理力度不大,出料廢氣通入水池吸收處理,由于阻力大,廢氣處理效果較差,車間無組織逸散的污染物較多。
2.2.7 須在本次搬遷過程中加以解決的環境問題
經對老廠進行調查情況可見,在“三廢”治理工作方面存在如下問題,有待此次搬遷過程中加以解決。
1. 老廠現有廢水濃縮蒸發治理設施在運轉過程中,運轉費用高,工作量大,設備容易腐蝕老化,維護維修工作量大,因此必須選擇一種經濟技術可行的廢水處理方法。
2. 切實解決好,排污管道清污分流問題,嚴格實現污污分流,分質處理。
3. 解決脫水升華車間無組織廢氣排放狀況,一方面減少廢氣對環境空氣的影響,另一方面最大限度保障操作工人的身體健康。
4.老廠目前存在水資源的重復利用和循環利用率不高,水浪費較大。本次應加強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工作,噴射泵運行水、熔鹽泵間接冷卻水、廢氣水噴淋塔運行水均必須最大限度循環使用。